讷河的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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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  发表于 2006-1-3 09:25:00 |阅读模式
历史沿革

  旧名博尔多。讷河一名来源于境内的讷木尔河。清初届布特哈旗,“布特哈”满语为“打牲”之意。原居住在黑龙江上游、精奇里江一带的达斡尔、鄂温克、鄂伦春等族,因俄国人侵略黑龙江流域,被迫渡江越岭,迁居至嫩江流域。
  此地远在唐虞三代为肃慎地;周以后为秽貊地;汉代属秽地;后汉、三国属北扶余地;晋时为寇漫汗的属地;后魏北齐属豆莫娄;隋时属靺鞨黑水部,唐时属黑水部北栅地。唐开元十六年(728年)置黑水军内附于唐;辽属乌延突厥部;金时为生女真部,属蒲与路;元代此地为斡赤厅分地,归属合兰府水达达等路;明代奴儿干部司于此地置别儿真站;清康熙年间清政府将定居于这一带的达斡尔、鄂伦春、索伦诸部落编为布特哈旗,亦称“打牲部落”。布特哈衙门驻扎在嫩江两岸的伊倭齐屯(今莫力达瓦旗尼尔基镇)。光绪年间分为东西布特哈二旗。西布特哈副都统驻地仍在伊倭齐,东布特哈副都统驻地在讷河镇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撤销副都统,改为总管。宣统二年(1910年)改为伯河厅。民国二年(1913年)改为讷河县,隶属黑龙江龙江道。民国四年(1915年)将本县东部、南部划归新设的克山县.民国十八年(1929年)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,废道制,县归省直接管辖,讷河县直隶于黑龙江省,为二等县;伪满洲国.初期仍承旧制;康德元年(1934年)十二月一日伪满洲国改行帝制,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,将东北划分为十四省,讷河划归新设的龙江省管辖。东北光复后,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,改东北为九省,本县隶属于黑龙江省。

  ?年辖:讷河镇 拉哈镇 龙河镇 讷南镇 通南镇 老莱镇 二克浅镇 学田镇 太和镇 长发镇 同义镇 九井镇 清和乡 孔国乡 进化乡 友好乡 巨和乡 全胜乡 团结乡 和盛乡
  2003年,撤销清和乡,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学田镇管辖,镇人民政府驻国兴村;撤销巨和乡,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同心乡管辖,乡人民政府驻同心村(黑民区[2003]108号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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